在KPI專欄中,我將會提醒你一些HR在數字中容易犯的錯誤與迷思,往往這些小地方,將鑄成未來不可收拾的大麻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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離職率的計算
離職率應該是HR最常分析的KPI之一,幾乎每個HR都應該有提供過相關的數字,今天就來談談離職率的分析。大家都知道離職率的公式如下:
離職率 = 離職人數 / (期初人數+期末人數)/2
一般來說,離職率的定義是當期離職人數除以當期平均人數,常被拿來計算月度與年度的離職率,我們先來看看月度離職率,計算公式如下:
月離職率 = 當月離職人數 / (上月底在職人數 + 當月底在職人數)/2
在之前已經有跟大家介紹過當月離職人數的定義,相信大家應該不會發生錯誤。這樣的公式對於社會科學背景的人可能覺得很正常,但是對於數理背景的人可能會覺得很奇怪,這樣的定義是沒有連續性的,如果當月新進且當月離職人多的話,這個數字還會超過100%。我曾經被一位從其他單位轉到HR的主管追問離職率的『物理定義』是什麼,是否可能用微積分來計算人員流動的狀況,這樣要求精準的精神是我們HR要學習的,不過社會科學本來就存在很多估算的概念,要很精確的找到一個公式來衡量社會科學的現象是很困難的,畢竟人與人之間也存在很大的差異,每個人離職對組織的影響都不同,這也是社會科學有趣的部分。
也有製造單位的主管認為我們的公式是有很大的問題,離職率不應該有破百的機會發生,甚至在公司內部發表了兩篇KM來反駁HR的定義有問題,他認為離職率應該是『當期離職人數 / (期初人數 + 當期離職人數)』,這樣才是對的,而且永遠不會破百(其實在大陸直接人員離職率破百是很正常的)。這樣的公式是否正確我並沒有太多想法,但顯然與普遍認知有很大的出入,我一直比喻離職率的公式只是一把尺,尺的刻度有公制、英制、美制...等等不同,你只要確認你昨天和今天都拿同一個刻度的尺來量自己就可以了,用什麼刻度其實沒有太大意義。不過社會科學還有一個特別現象,就是要跟外界Benchmark,是好是壞沒有一定的標準,通常要比了才會知道,所以建議還是用外面普遍接受的刻度會好一些。
另外,年離職率的計算在不同公司可能就會有差異,主要有以下兩種:
I. 年離職率 = 當年離職人數 / (上年底在職人數 + 當年底在職人數) / 2
II. 年離職率 = ∑ 各個離職率
到底哪一種是對的呢?就像我之前說的,我並沒有標準答案,不過我認為公式 II 會有一定的優點,我們一起來看看有哪些優點。
如果整年度每個月份人數都一樣的話,其實這兩個公式算出來的結果也是一樣的,不會有任何差異,或者說人數變化不大的時候,這兩個數字不會有太大的差異。但是在新廠或是新的組織成立時,通常人數起伏變化大,這兩個公式的計算結果就會截然不同,我們來看下面這個例子:
一個新的廠或者是新的組織,通常可能因為Loading比較重,或者組織較不安定,初期離職率都會比較偏高,在這個例子來看,公式I的結果是36.0%,而公式II的結果是71.3%,有著近兩倍的差距。在公式I中,它的分母固定都是500人 [(100+900)/2],所以在1月份的時候會有低估離職率的現象,只有貢獻年離職率的10%,遠低於實際狀況37.5%;而在12月份時,他貢獻了2%,也高於實際的1.2%,其實在1月份離職率已經高於公式I整年度的36%,所以在這種狀況的時候,可以看出它的缺點。
公式II還有一個優點,就是比較容易進行規劃,通常我們會去訂出年度離職的KPI,每個月累加比較容易去掌握狀況,可以很快的推算到底未來幾個月要控制的進度,不會因為在職人數而影響整體的數字。所以我個人比較偏好使用公式II的定義。
另外,針對離職率也會增加很多不同維度去讓它更有意義,包含自願與非自願離職、年資、績效、職務層級...等等,這些使用上也有很多需要注意的部分,在之後的內容再來跟各位介紹。
要製作報表最重要的是要掌握報表的目的,而不是為了數字而去調整報表的定義,怎麼樣讓數字精準忠實的呈現是一門很大的學問,也是HR應該要遵守的原則。曾經看過某公司,為了讓離職率好看,就把離職人數扣掉到職三個月內離職的新人再去計算,這樣並不是很好的做法,其實應該是要去進一步剖析新進人員離職的現象,從數字中找出問題,而不是利用數字去掩蓋事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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